临汾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5月28日,临汾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细化明确派出所职能任务、执法水平、**要求、考评奖惩等事项,夯实消防多警联勤工作基础,完善消防*三级监督管理体系,为打造临汾公安消防多警联勤的现代化警务机制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律依据和制度**。
一、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一是明确检查范围。公安派出所将辖区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村民**和未纳入消防重点单位管理范围但属于消防监督检查范围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监督检查,并在每年3月底前逐级上报监管单位台帐调整情况。二是明确监督职责。公安派出所要制定年度消防监督检查计划,每年至少对监管单位进行一次消防检查,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隐患和违法行为要跟踪督促整改,依法查处。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及时移送处理。三是明确执法程序。公安派出所对检查发现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的单位场所,要在检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局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属于派出所监管范围的,应及时上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确认,纳入监管范围实施日常检查,督促其整改消除隐患和违法行为。
二、提升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水平。一是加大队伍建设。公安派出所确定一名所**分管消防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年度消防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明确1名专职或消防民警,负责消防业务档案建设和有关情况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消防机构将消防业务知识和消防信息化应用纳入综合业务培训、民警晋级晋衔培训内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培训。县级公安机关应结合实际,加强消防岗位练兵工作,督促派出所落实消防监督业务学习。三是加强业务指导。消防机构要加大对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指导力度,每月选派业务素质强的消防监督干部或消防文员现场对派出所消防执法程序、执法实体等进行具体指导。
三、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一是强化组织**。各级公安机关要将消防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户政、治安、消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将消防工作纳入治安防控体系,落实社区民警、治安民警和巡防民警消防工作职责。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市级公安机关每半年、市级公安机关每季度、派出所每月的消防工作例会制度,分析研判工作形势,协商解决消防工作难题,研究确定阶段性重点消防工作,及时上报重大情况。三是落实经费**。提请当地**将公安派出所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地方消防经费预算予以足额**,建立完善经费使用管理机制,**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四是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考核奖惩工作。一是加强督导考核。各级公安机关将派出所消防工作纳入公安机关年度工作考评、派出所等级评定等内容,与民警晋职晋衔、评先评优挂钩。警务督察部门把派出所及警务室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督察范围,对工作不力、火灾频发的派出所分管**诫勉谈话。户政、治安、消防部门对派出所定期开展业务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二是严格工作奖惩。落实派出所消防工作奖惩制度,对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请**或上级机关给予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对违反有关规定,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等导致辖区火灾形势不稳定、火灾总量异常上升、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和民警责任,取消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Acrel-6000系列监控设备
1.工作电源
主电源:AC220V 50Hz(允许85%~110%范围内变化); 备用电源:主电源欠压时,可维持监控设备正常工作。
2.工作制和传输方式
24小时工作制,采用RS485或者二总线通讯,传输距离500m(可扩展)。
关于推广使用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的通知
宜市安办发〔2018〕26号
各县(区)人民**安委会,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属及以上重点监管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应用智慧用电技术遏制电气火灾等涉电安全事故的实施意见》(川安办〔2018〕2号)、《宜宾市人民**安委会关于印发〈宜宾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市安委发〔2017〕11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电气火灾事故防控治理体系建设,结合“智慧安监”、“智慧消防”建设,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为**部门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创新的社会化服务模式,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我市推进应用使用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应用“智慧用电”系统的意义
近年来,以电气火灾为主的涉电安全事故频发多发,根据**安办通报的数据显示,2011 年至2016 年,我国共发生电气火灾52.4 万起,造成3261人死亡、206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2 亿余元,均占全国火灾总量及伤亡损失的30% 以上。同时,2015至2017年,我市共发生火灾2390起。其中,电气故障引发火灾1021起,占总数的42.72%。
“智慧用电”系统能针对电气引发火灾的主要因素(线缆温度异常、电流负荷、剩余电流、过(欠)压、电能、电弧故障、短路、过载和漏电等)进行实时监测监控,统计分析和预警,能及时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安全隐患。通过“互联网+”技术,提升生产经营单位电气设备本质安全水平,为安全监管提供科技支撑,能有效防范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智慧用电涉及千家万户和各行各业生产经营单位,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智慧用电技术的推进应用,对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尤其是**试点区县要从具体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整体部署出发,作为落实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创新电气火灾防范的新技术、新理念、新模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应用智慧用电技术,有效提高用电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电气设备本质安全水平,防范电气火灾事故,减少涉电事故,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二、推进应用“智慧用电”系统的原则和目标
坚持“**引导、企业自主、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的引导作用,结合全市安全生产总体工作部署,将安装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纳入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等内容,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提升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防控能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有效防范电气火灾事故,减少涉电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推进应用“智慧用电”系统的重点领域
各县(区)要根据辖区经济产业结构特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风险程度以及安全监管实际需要来确定推进应用的行业领域,重点在以下行业领域推进应用:
(一)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三)劳动密集型企业、粉尘涉爆企业、涉氨制冷企业、纸业企业、酒类企业等行业;
(四)老旧居民住宅连片区、居住出租房,人员聚集、电器使用集中的区域;
(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六)医院、学校(幼、托机构)、养老机构及救助福利机构;
(七)高层建筑、专业市场、大型城市综合体;
(八)宾馆饭店、商场超市,文化娱乐等场所;
(九)大型电力设施、通信设施、交通枢纽、旅游景点、文物保护和文物收藏单位等领域。
四、工作步骤
(一)试点阶段(2018年即日至8月)。
按照《四川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应用智慧用电技术遏制电气火灾等涉电安全事故的实施意见》(川安办〔2018〕2号)的安排部署,我市选定九大行业领域试点建设。翠屏区和宜宾县**根据辖区实际开展“智慧用电”试点推广,并在以上九大行业领域至少各选择2个用电单元进行试点示范安装智慧用电系统,完成行业项目样板。通过项目试点完成基础平台搭建,提供用电安全监管服务,并以此作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新技术进行示范宣传推广,在今年8月底完成阶段性试点项目总结报告,为在全市全面推进安装创造条件。同时,其余县(区)、临港开发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推进应用“智慧用电”系统,做好前期相应的工作准备。在试点阶段结束后,市安全生产办将选取试点工作开展好的县(区),组织召开现场会,全面推进智慧用电技术的广泛应用。
(二)推进阶段(2018年9月至2020年7月,与电气火灾三年综合治理期满同步)。
各县(区)、临港开发区要针对辖区特点引导智慧用电服务的目标市场,出台对项目建设推进的相关文件,在重点行业领域逐步推进扩散,2020年7月前全面建成并有效运行。同时,以此为契机整合当地有效资源,建立一套完整的智慧用电体系,依托智慧用电系统的深入推进和发展,积极探索企业、**、第三方服务、保险等多方联动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与社会化服务的有序对接,提升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和彻底解决涉电安全隐患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实施,持续推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加强组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针对不同场所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智慧用电”解决方案。高危行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必须安装通过消防强制性CCCF认证的具有“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功能的智慧用电系统;教育、养老福利、医疗、金融等机构,出租房、老旧住宅、体育场馆、礼堂、影剧院、酒店、KTV、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安装带有“故障电弧探测”功能的“智慧用电”系统;专业市场、商场、文保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安装带有“灭弧”功能的“智慧用电”系统。同时,所建的“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平台应满足能够监测线缆温度、电流、电压、漏电等数据,探测故障电弧并报警、杜绝各种短路性火灾、监测各个回路的用电量等功能。
(二)注重引导,广泛宣传。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政策扶持,现场观摩,座谈交流,企业示范**等方式,积极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增强安全主体意识,提高安装系统的积极性,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技防、物防建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硬件基础,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智慧用电”安全知识和典型案例,为推广“智慧用电”系统安装应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市场主导,提升服务。支持符合市场准入标准的系统运营单位进入市场,自主开展“智慧用电”系统安装。鼓励运营单位在县(区)建设监控中心平台,建立服务团队,就近服务安装单位。建立运营单位,使用单位和监管部门三方沟通机制,实时掌握“智慧用电”系统试点推广情况,落实电气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四)注重结合,务求实效。“智慧用电”系统试点和推广应用已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范畴,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辖区、行业领域特点扎实推进该项工作。要将系统试点推广与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相结合。通过引导试点推广运用技术等科技手段,提升生产经营单位防控,治理能力,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宜宾市安全生产办
2018年4月8日
关于进一步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和建筑消防设施联网工作的意见
各成员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单位:
为有效预防、发现、处置各类火灾事故,紧盯火灾防控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加强电气火灾防范、**自动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根据《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鲁公通[2015]68号)和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加强推进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建设及远程联网服务的意见》(鲁公消[2015]43号)文件要求,现就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建筑消防设施联网工作提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城市远程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物联网的建设应用的认识,实行科技监管。
城市远程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以实时监控社会单位消防设施、用电设施、设备、电气线路的运行情况,及时监测、处理运行故障,确保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借助城市远程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物联网技术手段可以大大提升单位火灾防控能力、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对电气、消防等设施的有效管理。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消防物联网系统实现宏观掌握管理,落实管理职责和实现管理效能。广大社会单位要充分认识安装城市远程联网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物联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结合单位实际,把物联网在消防工作中的应用作为单位消防管理工作的重大提升,制定安装改造计划,争取实现物联网的配套服务,切实提升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发挥物联网科技监管辅助作用,加大行业和职能部门监管水平。
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工作,督促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和措施,落实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与城市远程监控系统联网。大力宣传物联网在消防工作中应用的必要性、优越性。同时各部门要发挥物联网科技监管辅助作用,充分利用联网数据,对设备运行数据进行分析,对存在的故障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设备存在严重故障单位又不积极整改的单位要履行行业主管和部门监管职责,责令单位整改,彻底消防除火灾隐患,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
各行业和社会单位要高度重视电气火灾监控及建筑消防设施远程联网的推广应用工作,全面推进电气火灾监控和建筑消防设施远程联网工作,根据本行业和单位实际,结合相关规定、通知要求,科学制定规范可行的实施方案。年内实现:1、设置消防控制室且符合联网条件的单位与城市远程监控系统联网; 2、所有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全面普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并逐步推广到多种类型、不同规模的社会单位。
火灾监控和建筑消防设施联网工作作为社会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监管水平提升的重要措施,应纳入各行业、各单位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开展。消防**也将定期对各地、各行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各地、各行业好的做法、经验也请及时报消防**办公室。
德州市消防安全**办公室
2015年10月13日
火灾监控系统在智能建筑中的应用
21世纪,人们对工作环境、生活环境的追求目标是舒适、安全、方便。例如,需要创造各种舒适的人工环境来满足办公作业的要求;配备设施来营造灵活方便的协同工作环境。智能建筑的兴起与发展正足适应了社会信息化与经济**化的需要,而科技进步,特别是现代计算机技术、现代通信技术、现代控制技术和现代管理技术的发展及其融合,为创建高品质、高素质的环境奠定了基础。
智能大厦是“一姬大楼,通过对其四个基本要素:结构、系统、服务和管理进行优化设计,使其相互协作,从而为住户提供一个率和具有高经济效益的工作环境。”智能建筑包括多项子系统,从大的范畴分为计算机网络与办公自动化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楼宇自动化系统、智能卡系统等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系统集成。
智能建筑结构化综合布线系统是一种模块化、灵活性较高的建筑物和建筑群内的信息传榆系统,是一种集成化的通用信息系统,能连接语音、数据、图像以及各种用于楼字控制与应用管理的设备与设施。它能适应*发展的网络技术和各种应用。
智能建筑信息网络是智能大厦的基础。它将分散在智能建筑中的多台独立自主的计算机和多种智能建筑监控系统,遵循约定的通信协议,通过软件互连,实现交互通信、资源共享、信息交换和协同工作.并实现和外部世界的连接,以适应**互连经济的需要。
智能建筑楼字自动化系统是以*计算机为核心将各种楼宁设备控制子系统集成的综合体系,通过网络,组成分散控制与集中监控和管理的模式。
智能建筑火灾监控系统是智能建筑楼宇自动化系统中非常重要的独立子系统。它利用各种探测器来检测火情,对火灾的发生进行及时准确的报警,并控制各种灭火设备进行自动灭火并对相关设备进行联动控制。
智能建筑安全防范系统是保证建筑物内生命财产安全的公共安全管理设施.是建筑智能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闭路监控、防盗报警、出入u控制以及巡更等。
智能建筑“一卡通”系统采用的微电子和智能卡技术,集身份识别和电子消费两大功能于下卡,实现出人口管理、考勤、消费等“一卡通”服务,使人们真正感受到智能建筑的方便、快捷和安全。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对智能建筑各子系统之间以及建筑物内外信息传递速率和共享程度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并由此产生“智能建筑系统集成”这一新的概念和技术领域。简单地说,智能建筑系统集成是将智能大厦中分离的设备、功能、信息借助于计算机网络和综合布线集成到一个相互关联、统一协调的系统中,从而实现信息、资源和任务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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