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时间大为缩短,充电效率成倍提高
按照常规充电法,刚投入使用的理士蓄电池的次充电需要72-100h,并要反复充放电几次才行,因为这样才能使板活性物质全部还原为二氧化铅和海绵状铅,达到其额定容量。但是如果使用这方法进行普通充电,也需20h以上。而用充电器对新蓄电池进行初充电,不过10h就可达到其额定容量,普通充电不多于3h。
充电输出的是大电流脉冲,因此可使板表面某些已经硫化而无法还原的物质激活,甚至可使某些因硫化而不能充电的理士蓄电池重新恢复使用。
放电
放电电流不宜过大,要避免短路放电。
放电时,蓄电池端电压不要低于终止电压,以防蓄电池过度放电导致蓄电池性能下降和寿命缩短。
放电后,应该及时充电。不允许蓄电池在放电状态下长时间搁置。
2.4不允许在蓄电池组中抽取部分电压另作他用。 理士蓄电池
在电池组中抽取部分电池用电的做法是应该严格禁止的,这样做的后果使电池组的均衡性被破坏,长期运行的结果会造成电池组中部分电池性能变坏。与此类似,采用尾电池的方法是不足取的。
2.5储存
蓄电池应储存在清洁,通风良好,环境温度适宜的库房内;要远离热源,避免阳光照射。蓄电池应该定期正常充电。
理士蓄电池的存储和使用期间,可定期进行活化充电,即所谓的均衡充电,这对防止蓄电池不可逆硫酸盐化非常有利,对蓄电池使用寿命很有好处,值得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