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ROHS 2.0与其它限用物质要求
● 2011年7月1日,ROHS 2.0(2011/65/EU)正式在欧盟公报上发布,并将于20天后正式生效。
● 相对原ROHS指令2002/95/EC,ROHS 2.0的变化在于其将包括设备在内的所有电子电气产品纳入管控范围。
● 考虑到ROHS 2.0对设备提出的新要求,世界器械制造商G公司和P公司已开始对ROHS及其它限用物质展开排查和管控。
ROHS2.0新修订指令(EU)2015/863
2015年6月4日,欧盟公报(OJ)发布RoHS2.0修订指令(EU)2015/863,正式将DEHP、BBP、DBP、DIBP列入附录II限制物质清单中,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详见下表:
限制物质(质量分数)
铅(Pb)0.1%
汞(Hg)0.1%
镉(Cd)0.01%
六价铬(CrVI)0.1%
(PBB)0.1%
醚(PBDE)0.1%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0.1%
邻苯二甲酸基丁酯(BBP)0.1%
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0.1%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0.1%
RoHS针对所有生产过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含有上述六种有害物质的电气电子产品,主要包括:
1、大型家用电器: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白家电,如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 吸尘器,热水器等
2、小型家用电器:吸尘器、电熨斗、电吹风、烤箱、钟表等、黑家电,如音频、视频产品,DVD ,CD,电视接收机,IT产品,数码产品,通信产品等;
3、IT及通讯仪器:计算机、传真机、电话机、手机等、电动工具; 电动电子玩具; 电气设备。
4、民用装置:收音机、电视机、录象机、乐器等
5、照明器具:除家庭用照明外的荧光灯等,照明控制装置
6、电动工具:电钻、车床、焊接、喷雾器等
7、资讯科技及电讯设备(虽然在一些国家基础设施设备是豁免)4。消费性设备。5。照明设备,包括灯泡。
6、电子和电气工具。
7、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
8、器械(豁免)
9、监测和控制仪器(豁免)
10、自动售货机。
11、半导体器件。
欧盟RoHS咨询机构自2018年起针对RoHS指令附录II限制物质评审修订工作发起过两次公众咨询,这些公众咨询主要针对7项优先物质,包括三氧化二锑,四溴双酚A(TBBP-A),磷化铟(InP),中链氯化石蜡(MCCPs),铍及其化合物,硫酸镍和氨基磺酸镍,二氯化钴和硫酸钴。
咨询评估报告预计会在2019年6月发布,该工作计划终会确定物质在电子电气产品(EEE)中的使用数据并优先物质清单,清单中的物质可能会被欧盟考虑纳入RoHS限制物质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