镍释放指令(94/27/EC)生效日期:1999-01-20适用产品范围:儿童产品,包括玩具或儿童衣物上的金属铆钉、按钮、紧固物、拉链及金属牌及标示物等
适用产品范围:儿童产品,包括玩具或儿童衣物上的金属铆钉、按钮、紧固物、拉链、金属牌及标示物等;项链、手镯、表壳、表带、金属眼镜框、消费类电子产品(耳机、MP3、数码相机等)的金属外壳及金属钮扣等。
镍释放检测原理
将测试对象放入人造汗水测试液中一星期,使用原子吸收光谱、电感耦合等离子光谱或者其他合适的分析方法测试溶液中溶解的镍(Ni)的浓度。镍的释放量用微克每平方厘米每星期(ug/cm2/week)来表示。
镍释放指令
由于部分人体对镍元素,欧盟和中国都对与人体皮肤长期接触的制品和刺穿耳朵或身体其它部位的制品中镍元素含量和释放量做出了规定:欧盟为统一各成员国法律而通过了镍管制指令94/27/EC,该指令是用于管制镍在与皮肤有直接或长期接触的产品中的使用量,2004年欧盟通过了EC指令,对于所有刺入人体的被刺穿物体作出修订,并于2005年9月起执行EC不再对刺穿耳朵或身体其它部位的配件中的镍提出总含量要求,但要求镍的释放不得**过0.2ug/cm2/week。
目前,在出口欧洲的服装、饰等日用品中,若其材料构成中有含镍的金属辅料,一般要求对镍标准释放量进行检测。
中国:其镍在总体质量中的含量必须小于0.05%;